为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并实施201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我校涉及的项目包括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一、选派计划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计划在全国选派9500人出国留学,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000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500人。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年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面向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选拔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6-24个月。
2.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计划在全国选派800名硕士研究生出国留学。选派类别包括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选派学科专业领域为公共管理、经济管理、国际金融、工业设计、先进制造工程和网络工程等。
1)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
2)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面向在读硕士生选拔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二、申请条件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http://www.csc.edu.cn/article/1129;
2.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http://www.csc.edu.cn/article/1113。
三、提交材料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http://www.csc.edu.cn/article/1130;
2.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http://www.csc.edu.cn/article/1114。
四、选拔办法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提前预选,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经教育部、财政部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
五、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国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学费由拟接收学生的国外院校免除或提供奖学金足以覆盖学费。国家留学基金委奖学金资助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选派工作流程
序号 | 时间 | 步骤 | 具 体 内 容 | |
1 | 3月20日前 | 申请准备 | 1.申请人员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 |
2.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 ||||
2 | 3月20日-4月5日 | 申请 | 1.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信息平台使用说明)。 | |
2.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至相应受理单位。 | ||||
3.受理单位审核(评审)后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 ||||
3 | 4月-5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 |
4 | 5月 | 录取 | 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 |
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将由相关受理单位转发,在外自费留学申请人由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转发。 | ||||
中外合作奖学金的录取结果需与外方确认后陆续公布。 | ||||
5 | 6月起 | 派出 | 被录取人员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 |
七、咨询与受理
请同学们在申请时参阅国家留学基金会网站上公布的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检索:http://www.csc.edu.cn,充分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可利用合作项目。有关具体申报、项目内容请关注网站:http://www.csc.edu.cn/chuguo/s/1111。
上海市受理机构:教委国家留学基金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245号;邮编:200041;电话:021-33356660;传真:021-23116762;联系人:韩明君。
研究生院
2018.3.13